所以案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彭少勇:“这种情况下,要求他们在无法判断王磊倒地后是否会继续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况下,即刻停止防卫行为不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性。
彭少勇:“这种情况下,要求他们在无法判断王磊倒地后是否会继续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况下,即刻停止防卫行为不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性。
随后,赵印芝持菜刀跑出住房加入打斗,王磊用甩棍(金属材质、全长51.4cm)击打赵印芝头部、手部,赵印芝手中菜刀被打掉。
同年5月至6月期间,王磊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以自杀相威胁,发送含有死亡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扬言要杀王某兄妹等方式,先后六次到王某家中、学校等地对王某及其家人不断骚扰、威胁。
事后,王新元、赵印芝、王某三人在院中等待警察到来。
检察机关认为,根据案发时现场环境,不能对他们防卫行为的强度过于苛求。
检察机关通报“涞源反杀案”,依法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对二人不起诉
涞源县检察院和保定市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我是为了保护我的老婆孩子,当时实在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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