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就读的学校专门制定了应急预案防范王磊。
检察机关为什么认为王磊倒地后,王新元、赵印芝继续刀砍棍击的行为仍属于防卫行为?
什么是“特殊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王新元一家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检察机关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王某某明确拒绝与其交往后,王磊仍多次纠缠、骚扰、威胁,于深夜携凶器翻墙非法侵入王新元住宅,使用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凶器,持续实施伤害行为,造成王新元轻伤二级、赵印芝和王某某轻微伤。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彭少勇介绍,涞源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被不起诉人王新元的女儿王某某在2018年1月寒假期间,到北京她母亲赵印芝打工的餐厅当服务员,与在餐厅打工的王磊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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