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斤重担,压力陡增。
通过这种捆绑,把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内化成党政领导干部的一种意识和信念,防患于未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避免最终酿成食品安全事故”。
□ 法制网实习生 董佳莹
同时,《规定》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华琳当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因为食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发展有密切联系。
”这位负责人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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