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对‘假药’的认定过于形式化,即外观上不符合‘国家批准’等形式要件就极可能被认定为假药,而不考虑药品的原材料、药性、疗效。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将“最严问责”落到实处?
不过,朱毅也坦言,未来在落实过程中“最怕的就是地方保护主义”。
程德安也坦言,我国在药品的研发投入方面还有待加强,对于这类涉及重大民生的药品,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或可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在生产许可制度上加以改进。
程德安也坦言,我国在药品的研发投入方面还有待加强,对于这类涉及重大民生的药品,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或可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在生产许可制度上加以改进。
记者注意到,《规定》对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政府分管负责人、政府班子其他成员等5个方面的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职责作出明确的划分: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和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
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各地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综合目标、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地方政府不能只重视经济发展,却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相关食品安全的监管。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将“最严问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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