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推动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老百姓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减税,体现了立法是真正为民的。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解答新课题、应对新挑战,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展现出强大的制度生命力——
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迈出实质性步伐。
8位常委会委员、3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一连串问题,两高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作答。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程立峰说。
采取“打包”修法、作出决定等方式,为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修改刑事诉讼法,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机制,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认和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
2018年9月26日,石家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会集于此,充分交流。
负面清单带来的正面效应已经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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