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制包括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
通过这种捆绑,把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内化成党政领导干部的一种意识和信念,防患于未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避免最终酿成食品安全事故”。
有业内人士认为,问责不能有盲区,既要处理乱作为,也要处理不作为。
在朱毅看来,“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能够更快地推进食品安全法治方面的建设和道德水平方面的提升,能够通过党政同责实现常态化,并且能有明显提升。
在整个过程当中,需要政府的引领,而且党政不能分管,因为一旦党政分管,就容易出现一些不合理现象,“现在,我们实行党政同管同抓同责,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
另外,整个生产过程都要包括各种各样的记录,以便未来解决认定责任的问题等。
在加大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力度的同时,检察机关还注重严查食品安全领域的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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