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底,王某某的家人借来两条狗护院,在院中安装了监控设备,在卧室放置了铁锨、菜刀、木棍等,并让王某某不定期更换卧室予以防范。
王磊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以自杀相威胁,发送含有死亡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扬言要杀王某某兄妹。
但是,王新元一家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据了解,该案于2018年10月17日被移送涞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7月11日夜里11点左右,王磊携带两把刀身超过11厘米的水果刀、50多公分长的金属甩棍翻墙进入王某某家院中,引起护院的狗叫。
第四,根据案发时现场环境,不能对王新元、赵印芝防卫行为的强度过于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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