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间,王某回屋用手机报警两次。
专家:几起案件的处理准确使用了“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
2018年7月11日夜里11点左右,王磊携带两把刀身超过11厘米的水果刀、50多公分长的金属甩棍翻墙进入王某某家院中,引起护院的狗叫。
王某及家人先后躲避到县城宾馆、亲戚家居住,并向涞源县、张家口市、北京市等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对王磊训诫无效。
检察机关认为,根据案发时现场环境,不能对他们防卫行为的强度过于苛求。
2018年4月28日,王某到北京的餐厅找其母亲赵印芝。
检察机关认为,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王新元、赵印芝、王某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对王磊的暴力侵害行为可以采取无限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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