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依赖一种企业守则,有些食品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
“只有让‘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变成新常态,才能解决一些以前可能存在疏漏的部分,进一步强调党的担当意识,能够确保监管盲区被全覆盖,提高领导层的风险防范意识,督促他们防患于未然。
国家规定了一些监管和要求,包括食品安全法,号称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但是企业并没有认真落实跟进。
但由于其行为客观上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挽救和延续了部分患者的生命,从而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了免于刑事处罚的裁判。
早在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也就是“四个最严”,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但由于其行为客观上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挽救和延续了部分患者的生命,从而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了免于刑事处罚的裁判。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将“最严问责”落到实处?
在整个管理层阶段,食品安全体制属于多头监管,农业部门、工商部门、食药部门和质检部门都在进行所谓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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