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免予刑事处罚。
当天,贺某、李某因涉嫌犯销售假药罪被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取保候审。
最终,二审法院根据贺某、李某的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其免予刑事处罚,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原审判决认定贺某、李某犯销售假药罪的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但对二人的处罚不当,根据贺某、李某的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重庆五中院依法予以改判:一、撤销一审法院此前就此案作出的刑事判决;二、上诉人贺某犯销售假药罪,免予刑事处罚,违法所得56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三、上诉人李某犯销售假药罪,免予刑事处罚,违法所得7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因此,在实现打击犯罪目的的同时,更应该考虑社会核心价值及关注民生,发挥刑法的司法价值及引领作用,体现人性关怀和对生命的尊重。
杨临萍在报告中提到的“易瑞沙”被告人,就是重庆版“程勇”——贺某、李某。
因现无证据证明贺某、李某销售的药物对病人有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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