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检察院和保定市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彭少勇介绍,涞源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被不起诉人王新元的女儿王某某在2018年1月寒假期间,到北京她母亲赵印芝打工的餐厅当服务员,与在餐厅打工的王磊相识。
涞源县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补充移送的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依法进行了审查,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王某某及家人先后躲避到县城宾馆、亲戚家居住,并向涞源县、张家口市、北京市等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对王磊训诫无效。
随后,赵印芝持菜刀跑出住房加入打斗,王磊用甩棍(金属材质、全长51.4cm)击打赵印芝头部、手部,赵印芝手中菜刀被打掉。
据了解,该案于2018年10月17日被移送涞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Copyright © 200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