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作为经营主体,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都是因事设岗,一个萝卜一个坑。
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
公司要求李女士到车间从事一些辅助工作,同时,将她的工资降低为每月4000元。
“作为经营主体,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都是因事设岗,一个萝卜一个坑。
“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减税福利”
“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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