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通报“涞源反杀案”,依法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对二人不起诉
其间,王某回屋用手机报警两次。
第三,王磊倒地后,王新元、赵印芝继续刀砍棍击的行为仍属于防卫行为。
据了解,该案于2018年10月17日被移送涞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9年2月24日,涞源县公安局以王新元之女王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为由,终止侦查,解除取保候审,以王新元、赵印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王某就读的学校专门制定了应急预案防范王磊。
王新元、赵印芝继续持木棍、菜刀与王磊对打,王磊倒地后两次欲起身。
检察机关进一步阐述了认定的理由,首先,王磊携带凶器夜晚闯入他人住宅实施伤害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暴力侵害行为。
本报全媒体记者程丁摄
Copyright © 200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