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检察院经审查查明:
期间,王某某回屋用手机报警两次。
2018年7月11日夜里11点左右,王磊携带两把刀身超过11厘米的水果刀、50多公分长的金属甩棍翻墙进入王某某家院中,引起护院的狗叫。
王某就读的学校专门制定了应急预案防范王磊。
其间,王某回屋用手机报警两次。
在王某某明确拒绝与其交往后,王磊仍多次纠缠、骚扰、威胁,于深夜携凶器翻墙非法侵入王新元住宅,使用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凶器,持续实施伤害行为,造成王新元轻伤二级、赵印芝和王某某轻微伤。
王新元、赵印芝为保护王某追打王磊,三人扭打在一起。
后经鉴定,王磊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磊多次联系王某请求进一步交往,均被拒绝。
但是,王新元一家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Copyright © 200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