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情境下,要求他们在无法判断王磊倒地后是否会继续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况下,即刻停止防卫行为不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性。
彭少勇:“王磊身材高大,年轻力壮,所持凶器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王磊虽然被打倒在地,还两次试图起身,王新元、赵印芝当时不能确定王磊是否已被制伏,担心其再次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又继续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与之前的防卫行为有紧密连续性,属于一体化的防卫行为。
王磊用右臂勒住王某脖子,王新元、赵印芝急忙冲上去,赵印芝上前拉拽王磊,王新元用铁锹从后面猛击王磊。
王某上前拉拽,被王磊划伤腹部。
后经鉴定,王磊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查明事实不含糊
据了解,该案于2018年10月17日被移送涞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图为检察官向王新元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检察机关进一步阐述了认定的理由,首先,王磊携带凶器夜晚闯入他人住宅实施伤害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暴力侵害行为。
王新元、赵印芝继续持木棍、菜刀与王磊对打,王磊倒地后两次欲起身。
Copyright © 200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