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17时许,王磊到达涞源县城,购买了两把水果刀和霹雳手套,预约了一辆小轿车,并于当晚乘预约车到王某家。
王某及家人先后躲避到县城宾馆、亲戚家居住,并向涞源县、张家口市、北京市等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对王磊训诫无效。
2018年6月底,王某的家人借来两条狗护院,在院中安装了监控设备,在卧室放置了铁锹、菜刀、木棍等,并让王某不定期更换卧室予以防范。
王文广说:“我觉得这个案件能够认定正当防卫,在关于进到一个人家里入室这种(进行)正当防卫,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检察机关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王某上前拉拽,被王磊划伤腹部。
王新元、赵印芝担心其起身实施侵害,就连续先后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直至王磊不再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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