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王新元一家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本报全媒体记者程丁摄
检察机关通报“涞源反杀案”,依法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对二人不起诉
王磊用水果刀(刀身长11cm、宽2.4cm)划伤王新元手臂。
2018年6月底,王某某的家人借来两条狗护院,在院中安装了监控设备,在卧室放置了铁锨、菜刀、木棍等,并让王某某不定期更换卧室予以防范。
王新元、赵印芝继续持木棍、菜刀与王磊对打,王磊倒地后两次欲起身。
彭少勇:“检察机关认为,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对王磊的暴力侵害行为可以采取无限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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