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以自杀相威胁,发送含有死亡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扬言要杀王某某兄妹。
在上述情境下,要求他们在无法判断王磊倒地后是否会继续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况下,即刻停止防卫行为不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性。
当天,保定市检察院对“涞源反杀案”决定不起诉有关情况向社会作了通报。
专家:几起案件的处理准确使用了“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
据了解,该案于2018年10月17日被移送涞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涞源县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补充移送的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依法进行了审查,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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