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规定》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这种认定模式会导致机械性、僵化的判决,与国民的认知和情感相悖。
重庆市政协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程德安称,一些重大疾病有效药的高费用是当前重大的民生问题之一,类似案件社会关注度高。
“这类案件应当引起我们的反思。
在郑风田看来,对于相关领导干部的问责,过去的主要形式是进行约谈,“以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国家食药局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都处理了一批领导干部,但这次以文件的形式出台,意味着将全面严格实施相关追责问责”。
我国现行法律对‘假药’的认定过于形式化,即外观上不符合‘国家批准’等形式要件就极可能被认定为假药,而不考虑药品的原材料、药性、疗效。
同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同时,《规定》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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