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少勇:“检察机关认为,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对王磊的暴力侵害行为可以采取无限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本报全媒体记者程丁摄
涞源县检察院依法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赵印芝等人找到王某将其送回涞源家中,王磊追到家中要求见面遭到拒绝。
2018年7月11日夜里11点左右,王磊携带两把刀身超过11厘米的水果刀、50多公分长的金属甩棍翻墙进入王某某家院中,引起护院的狗叫。
23时许,王磊携带两把水果刀、甩棍翻墙进入王某家院中,引起护院的狗叫。
2018年7月11日晚,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发生了王磊持凶器翻墙闯入村民王新元家中被杀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王磊倒地后,王新元一家无法判断其是否会继续实施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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