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规定》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019年1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举行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孙梅君在会上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步晚,专业人员不足,技术装备手段落后,风险防控能力总体比较薄弱,这些问题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一天,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数据,让每一名参会者记忆犹新。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11起检察机关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让每一名参会者印象深刻的是,会场深蓝色背景板上“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这几个大字。
作为一部党内法规,《规定》的目的在于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将更加有力地督促地方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对于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将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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