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王新元、赵印芝、王某三人在院中等待警察到来。
王某某及家人先后躲避到县城宾馆、亲戚家居住,并向涞源县、张家口市、北京市等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对王磊训诫无效。
其间,王某回屋用手机报警两次。
王磊曾多次对王新元一家进行骚扰、威胁
涞源县检察院经审查查明:
王文广说:“我觉得这个案件能够认定正当防卫,在关于进到一个人家里入室这种(进行)正当防卫,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我对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非常满意。
以上情况足以证明王新元一家三人人身和生命安全受到严重暴力威胁,处于现实的、紧迫的危险之下,王磊的行为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王某就读的学校专门制定了应急预案防范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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