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也认为,《规定》的一个大进展在于地方政府负首席责任,“前几年,食品安全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在郑风田看来,对于相关领导干部的问责,过去的主要形式是进行约谈,“以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国家食药局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都处理了一批领导干部,但这次以文件的形式出台,意味着将全面严格实施相关追责问责”。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将“最严问责”落到实处?
同时,《规定》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国家规定了一些监管和要求,包括食品安全法,号称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但是企业并没有认真落实跟进。
三管齐下防患未然
步步深入齐抓共管
● 《规定》特别提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中,有“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违规插手、干预食品安全事故依法处理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处理的”等情形的,应当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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