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用水果刀(刀身长11cm、宽2.4cm)划伤王新元手臂。
彭少勇:“王某某就读的学校专门制定了应急预案防范王磊。
次日下午王磊将其约出直至第二天凌晨四五点钟,不断纠缠王某,强行不让其回去。
据了解,该案于2018年10月17日被移送涞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王新元在住房内见王磊持凶器进入院中,即让王某报警,并拿铁锹冲出住房,与王磊打斗。
同年5月至6月期间,王磊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以自杀相威胁,发送含有死亡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扬言要杀王某兄妹等方式,先后六次到王某家中、学校等地对王某及其家人不断骚扰、威胁。
经鉴定,王磊头面部、枕部、颈部、双肩及双臂多处受伤,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新元胸部、双臂多处受刺伤、划伤,伤情属于轻伤二级;赵印芝头部、手部受伤,王某腹部受伤,均属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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