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规定》还特别提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中,有“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违规插手、干预食品安全事故依法处理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处理的”等情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规定》是首次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作出的全面系统的制度设计,党政同责、党政联动、协同治理得到充分体现,突出了地方党委在守护食品安全一方净土方面的重大责任,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方面,实现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在工作机制上的有机衔接和无缝对接,并且提出运用考核监督指挥棒,为确保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这类案件应当引起我们的反思。
重庆市政协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程德安称,一些重大疾病有效药的高费用是当前重大的民生问题之一,类似案件社会关注度高。
”朱毅对记者说,不能等到问题暴露出来再解决,而要在还没有发生之前做好防范,将防范变成常态化,而且要把防范意识内化为领导干部的一种素质,对食品安全问题如履薄冰,要有敬畏之心,有忧患意识。
我国现行法律对‘假药’的认定过于形式化,即外观上不符合‘国家批准’等形式要件就极可能被认定为假药,而不考虑药品的原材料、药性、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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