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彭少勇介绍,涞源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被不起诉人王新元的女儿王某某在2018年1月寒假期间,到北京她母亲赵印芝打工的餐厅当服务员,与在餐厅打工的王磊相识。
当天,保定市检察院对“涞源反杀案”决定不起诉有关情况向社会作了通报。
彭少勇:“王磊身材高大,年轻力壮,所持凶器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王磊虽然被打倒在地,还两次试图起身,王新元、赵印芝当时不能确定王磊是否已被制伏,担心其再次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又继续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与之前的防卫行为有紧密连续性,属于一体化的防卫行为。
检察机关为什么认为王磊倒地后,王新元、赵印芝继续刀砍棍击的行为仍属于防卫行为?
但是,王新元一家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什么是“特殊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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