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少勇:“王磊多次要求与王某某进一步交往,但遭到了拒绝。
但是,王新元一家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检察机关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查明事实不含糊
王某及家人先后躲避到县城宾馆、亲戚家居住,并向涞源县、张家口市、北京市等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对王磊训诫无效。
王新元一家三人为使自己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侵害,用铁锹、菜刀、木棍反击王磊的行为,具有防卫的正当性,不属于防卫过当。
图为检察官向王新元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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