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再出发,“自贸人”永远在路上。
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为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加上一道“安全阀”。
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迈出实质性步伐。
开拓创新发展,坚定制度自信。
这一年,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不断提升,解决群众反映的现实问题——
采取“打包”修法、作出决定等方式,为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修改刑事诉讼法,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机制,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认和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
立法工作分量更重、节奏更快、力度更大、要求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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