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为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加上一道“安全阀”。
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迈出实质性步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让“中国精神”更有力量。
2018年3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加快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关于构建银担合作分担风险机制”等建议促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60余载历史检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葆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执法检查和调研期间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收集民意;建立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机制,倾听代表心声;推动地方人大信息平台建设与全国人大实现互联互通,备案审查实现全覆盖……
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以更大力度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填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空白,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夯实制度基础;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填补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合作法律空白,完善追逃追赃法律制度……
采取“打包”修法、作出决定等方式,为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修改刑事诉讼法,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机制,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认和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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