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王磊用右臂勒住王某脖子,王新元、赵印芝急忙冲上去,赵印芝上前拉拽王磊,王新元用铁锹从后面猛击王磊。
王文广说:“我觉得这个案件能够认定正当防卫,在关于进到一个人家里入室这种(进行)正当防卫,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王新元让王某某报警,拿铁锨冲出住房,与王磊打斗,随后,赵印芝、王某某相继持菜刀跑出住房加入打斗。
当天,保定市检察院对“涞源反杀案”决定不起诉有关情况向社会作了通报。
2018年7月11日夜里11点左右,王磊携带两把刀身超过11厘米的水果刀、50多公分长的金属甩棍翻墙进入王某某家院中,引起护院的狗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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