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从学校里出来其实有一个很大的动机就是要出去走走,真的出来了以后发现可以出去走走的地方实在太多了,不知道去什么地方好,只好在家里先看了一个月电视,其实里面有一个很尴尬的原因是因为以前我们被束缚在学校,认识的人也都是学生,我能约出来的人一般都在上课,而一个人又有点晚景凄凉的意思,所以不得不在周末进行活动。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自从认识那个姑娘以后我再也没看谈话节目。
这样的车没有几人可以忍受,我则是将音量调大,疯子一样赶路,争取早日到达目的地可以停车熄火。这样我想能有本领安然坐上此车的估计只剩下纺织厂女工了。
我刚刚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情,问:你见过有哪个桑塔那开这么快的吗?
知道这个情况以后老夏顿时心里没底了,本来他还常常吹嘘他的摩托车如何之快之类,看到EVO三个字母马上收油打算回家,此时突然前面的车一个刹车,老夏跟着他刹,然后车里伸出一只手示意大家停车。
而老夏没有目睹这样的惨状,认为大不了就是被车撞死,而自己正在年轻的时候,所谓烈火青春,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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