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齐下防患未然
早在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也就是“四个最严”,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规定》中提出的三个实施落实的手段,朱毅认为是三管齐下,“这三驾马车和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联系在一起,是具体的可行性方案。
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各地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综合目标、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2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称,《规定》是第一部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的党内法规,对于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将发挥重大而积极的作用。
朱毅认为,要想达成这样的监管局面,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
□ 法制网实习生 董佳莹
2018年上半年,农产品总体合格率达97.1%;2018年上半年,未准入境的不合格食品达2.3万吨,价值481.2万美元;2017年至2018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各地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9万余件,货值1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200多名;2018年上半年,各地公安机关破获食品安全案件65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万余名。
在朱毅看来,目前,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还存在一些可以提高和改善的空间,“《规定》的出台,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让领导干部时刻都有箭在弦上的紧迫感,将‘食品安全就是民生工程’注入他们的观念和意识里”。
同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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