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保定市检察院对“涞源反杀案”决定不起诉有关情况向社会作了通报。
赵印芝在办完相关手续后说:“谢谢县公安局、检察院,谢谢领导,法律是公正的。
2018年7月11日17时许,王磊到达涞源县城,购买了两把水果刀和霹雳手套,预约了一辆小轿车,并于当晚乘预约车到王某家。
彭少勇:“以上情况足以证明王新元一家三人人身和生命安全受到严重暴力威胁,处于现实的、紧迫的危险之下,王磊的行为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所以案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本报全媒体记者程丁摄
彭少勇:“检察机关认为,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对王磊的暴力侵害行为可以采取无限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涞源县检察院依法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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