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为了保护我的老婆孩子,当时实在没有办法了。
王磊身材高大,年轻力壮,所持凶器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王磊虽然被打倒在地,还两次试图起身,王新元、赵印芝当时不能确定王磊是否已被制伏,担心其再次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又继续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与之前的防卫行为有紧密连续性,属于一体化的防卫行为。
涞源县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补充移送的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依法进行了审查,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彭少勇进一步分析:“王新元一家三人为使自己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侵害,用铁锨、菜刀、木棍反击王磊的行为,具有防卫的正当性,不属于防卫过当。
第一,王磊携带凶器夜晚闯入他人住宅实施伤害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暴力侵害行为。
2018年6月底,王某的家人借来两条狗护院,在院中安装了监控设备,在卧室放置了铁锹、菜刀、木棍等,并让王某不定期更换卧室予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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