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职责、考核监督、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
地方政府不能只重视经济发展,却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相关食品安全的监管。
2018年上半年,农产品总体合格率达97.1%;2018年上半年,未准入境的不合格食品达2.3万吨,价值481.2万美元;2017年至2018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各地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9万余件,货值1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200多名;2018年上半年,各地公安机关破获食品安全案件65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万余名。
宋华琳分析称,各方尤为关注各级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的作用,主要原因有两方面,首先是中央制定监管政策,实际落地的具体监管行为是由地方监管机构准备完成;其次,对于很多实际问题,地方政府更接近监管实践,更了解地方民众的切实关切,也可以更好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进行监管。
本案的判决很好地做到了司法专业性与公众认可之间的平衡,让案外众多当事人感受到判决的公正。
2019年1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举行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孙梅君在会上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步晚,专业人员不足,技术装备手段落后,风险防控能力总体比较薄弱,这些问题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种认定模式会导致机械性、僵化的判决,与国民的认知和情感相悖。
2018年7月17日早上,北京国二招宾馆,车辆和人群源源不断。
让每一名参会者印象深刻的是,会场深蓝色背景板上“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这几个大字。
同时,《规定》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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