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为准绳——准确适用保障权利
第一,王磊携带凶器夜晚闯入他人住宅实施伤害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暴力侵害行为。
其间,王某回屋用手机报警两次。
检察机关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此时王某也从住房内拿出菜刀跑到院中,王磊见到后冲向王某,王某转身往回跑,王磊在后追赶。
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查明事实不含糊
当天,保定市检察院对“涞源反杀案”决定不起诉有关情况向社会作了通报。
检察机关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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